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文书正文

(2016)沪0115民初12594号

(2016)沪0115民初12594号
  原告黄某某,女,1932年4月3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代理人徐晓晖,上海市辉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杨某某,男,1990年1月13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本院于2016年2月3日受理原告黄某某诉被告杨某某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一案后,因原告黄某某在规定期限内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故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乔亚敏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书 记 员 楼 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3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