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事项
一、在申请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时,提交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申领表》中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提供的其它各项材料也都属实。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决不制作经营载有下列内容的节目:(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自觉接受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积极参加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各类管理工作会议、业务培训、年度业绩审核工作等。
我公司愿对因材料虚假引起的后果及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机构: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