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工作需要,挂靠于贵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因本人承接了“帝茅公馆”建设项目,遂于2012年元月11日以贵州赋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贵司签订《防火玻璃窗、防火卷帘安装工程合同》。合同签订后,贵司依约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如今该工程早已投入使用,但至今本人尚有20万元合同款未支付给贵司!
对该笔本人应支付给贵司的20万元合同款,本人现向贵司做出如下付款承诺:
所欠贵司20万元债务,全部由本人独自承担支付责任。
在本承诺书签订之日,本人即支付10万元至贵司账户。
余下10万元,本人在本承诺书出具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贵司账户。
若本人没有遵照前述承诺按期付款,本人承诺按欠款总金额30%的标准向贵司支付违约金。
特此承诺
承诺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后附承诺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