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文书正文

律师事务所重大或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一、为建立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本所特成立案件研究指导小组,由主任或业务副主任任组长,小组有成员由业务水平较高的律师参加,具体名单由组长确定。

  二、以下案件,承办律师必须向所主任汇报后经集体研究最后决定办理方案: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主要事实不能认定、改变定性,无罪辩护的刑事辩护案件;
  3.涉外案件;
  4.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
  5.主任、副主任认为需要汇报研究的案件和法律事务。

  三、集体研究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承办律师不接受集体讨论决定的方案,律师事务所主任可另行指派其他律师承办。

  四、特别重大案件或争议较大之案件应及时向主管司法局汇报。

  五、集体研究案件时,由承办业务的律师负责记录,并将最后形成的意见整理归卷,妥善保存。

  六、本制度经所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施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