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申 请 人 |
姓名或名称 |
电话 | |
地址 |
邮政 编码 | ||
② 专 利 代 理 机 构 |
名称 地址 | ||
专利局给出的 代理机构所在地区 代理机构代码□ □ □ □ □ □ 邮 政 编 码□ □ □ □ □ □ | |||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登记号 | |||
③共同权利人 | |||
④根据专利法第45条申请续展下述专利的期限 申请号_______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 发明创造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⑤备注 | |||
⑥续展费_____元,已通过□ 邮局□ 银行□ 专利局收款处缴纳。 | |||
⑦专利权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
⑧专利局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
附: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一份(文字应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⑦栏,受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或由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权人为个人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专利权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专利权人由代表人签章。
四、应在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续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