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企业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仓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封面)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变更项目 |
原核准内容 |
申请变更内容 | |||||
经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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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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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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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单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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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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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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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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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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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变更(工商部门)登记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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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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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经营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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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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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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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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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承诺:我单位申请扩大的经营范围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的建设,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营单位(章) 年 月 日 | |||||||
县级安监部门审查意见:
年 月 日(章) | |||||||
发证单位经办人意见:
年 月 日 | |||||||
发证机关审查意见:
年 月 日(章) | |||||||
新核准经营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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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说明:变更内容如填不下,可附页。
附:
1.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
说明:变更内容如填不下,可附页。
附:
1.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并凭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和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取得甲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取得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经营销售除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
甲种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乙种经营许可证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成品油的经营许可纳入甲种经营许可证管理。
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2) 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3)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 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单位的经营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对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逐项进行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2.申请甲种和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分别向省级发证机关和市级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第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第二,安全评价报告;第三,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第四,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第五,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第六,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审核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第一,经营单位名称;第二,经营单位住所(地址和经营场所);第三,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第四,经营单位的经济类型;第五,许可经营范围(剧毒化学品应当注明品名,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注明类项);第六,成品油应当注明油品名称);第七,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第八,证书编号。
经营单位变更单位名称、经济类型或者注册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当于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变更手续,换发新的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或者变造经营许可证。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换领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