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名称变更登记
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1 |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
2 |
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
3 |
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
4 |
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5 |
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
6 |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6、第3项由隶属企业登记机关出具。
7、变更核准后,应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证)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注册证)。
原隶属企业名称 |
变更的隶属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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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分支(办事)机构名称 |
申请变更分支(办事)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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