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文书正文

解约通知函

解约通知函
张某某(以下简称承租人):
承租人与我公司于201X年2月X日签订了《工程机械租赁合同》(编号:JXFQ-JGDL-2012-1-1),合同约定承租人以分期付款方式租赁一台JGM755-II型晋工装载机。
依据《工程机械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应于租赁期间每月15日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项。现承租人出现3期未付租金,拖欠租金及利息总计人民币143588.77元。根据承租人与我司签订的《工程机械租赁合同》之约定,承租人行为已构成违约。鉴于此前承租人出现过数次延迟支付租金的情况,现特正式通知承租人:立即解除工程机械租赁合同并收回设备。
同时,我司保留一切包括采取司法手段在内的进一步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特此告知!
山西吉星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5日
回执:
本人张某某于2013年 月 日收到贵司发出的解约通知函,因本人无偿还逾期租金的能力,故本人自愿放弃该租赁合同。
接收人: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