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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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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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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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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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死者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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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遗属待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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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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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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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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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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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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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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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退休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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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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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采暖费补贴住房面积标准 平方米,享受 70%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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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劳 动 保 障 部 门 意 见 |
批准从 年 月起开始领取 采暖费补贴。 经办人: 复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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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遗属编号”为养老保险编号;
2、“死亡退休人员编号”为死亡退休人员生前养老保险编号;
3、本表中遗属是指:具有大连市内四区城镇户口、符合供养条件、未纳入
城镇困难居民采暖费补贴保障范围的死亡退休人员的配偶;
4、本表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