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注册号:
类别:
注销商品/服务项目: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附: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2、申请注销应同时交回原注册证,未交回原注册证的应说明理由。
3、共有商标申请注销,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授权。
4、部分商品注销,填写'注销商品/服务项目'一栏,全部注销不需填写该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