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识别号: )
你(单位) 。 根据 ,限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 。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时使用。
3.填写说明:
(1)抬头:税务管理相对人名称;
(2)“你(你单位) ”:具体违法行为;
(3)“根据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内容;
(4)“于 年 月 日”:责令改正的期限;
(5)“前 ”:责令改正的具体内容。
4.本文书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税务管理相对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