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名称:
经我局(所)
,你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检查情况列表
二、处罚决定
处理意见和依据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 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日内到 缴纳入库(帐号: )。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所)将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