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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前调解建议书

粤劳仲案字[  ]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最便捷高效的方式,有利于当事人减少成本支出和节省时间,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也更有利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规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为此,建议你方考虑提请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委员会将尽快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将由仲裁员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处理。
  若你方同意进行庭前调解,请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告知调解员,并准备好具体的调解意见,以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调解员: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广州市教育路88号
  联系电话:8335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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