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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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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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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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件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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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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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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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材料清单(打“√”部分) | |||
□仲裁申请书一式二份 □各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证据材料一式二份共 页 □企业登记资料复印件一份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 □授权委托书一份 □答辩书一式二份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律师事务所函原件一份、代理律师执业复印件二份 □其他: |
当事人签名确认: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备注:现先接收仲裁申请资料,待本委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请当事人妥善保管本《回执》。当事人可自仲裁机构接收《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来电或来人 查询受理结果。当事人领取本委发出的《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时将本《回执》交回本委。
地址:广州市教育路88号,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0-8335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