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本人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委托_____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从事期货交易,保证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本单位/本人如实声明并保证不具有下列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三、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四、中国证监会的工作人员;
五、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六、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如果本单位/本人的以上声明全部或部分不真实,应由本单位/本人承担因此导致《期货经纪合同》无效或被撤消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单位/本人确认中信期货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的履行或解除合同,结清持仓,造成的损失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客户(开户受权人):______________(签字及/或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