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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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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企业名称:         

网址:             __

咨询电话: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广州市工商局:

  本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登记,承诺本申请书所填内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证件是真实的、有效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序号

文件、证件名称

在对应栏内打钩

1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3

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4

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

 

5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计生证、暂住证(非广州市户口人员)及壹寸免冠近照一张 

 

6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本企业公章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8

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文件 

 

谨此确认。

 

 

投资人:_______(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填写须知: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申请书每页注解说明;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以及资料中提交复印件必须核对原件;

3、所填内容不应涂改,如不慎错填,应在修改处加盖投资人加盖名章或按手印。

4、填写本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并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填写或签字。

 

 

注意事项:

1、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后进行查验,在“对应”栏中打钩。   

2、企业住所证明:投资人自有的住所,应当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 应当提交租赁协协议及产权证明。企业住所不是其生产经营场所的,投资人除了提交企业住所证明外,还应当提交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投资人自有的经营场所,应当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                                3、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登记申请的人。申请人是投资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首问责任人审查情况: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申请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注:申请人应当按工商部门经办人提出要求补齐材料,如同一问题多次提出没补齐,由企业负责人来递交申请材料并说明情况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表

 

企业名称

 

企业住所

 

邮政编码

 

投资人姓名

 

联系电话

 

投资人居所

 

经营范围

及方式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止

从业人员数 

 

投资人意见

           

 

  注:(1)“经营场所”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2)“负责人居所”填写负责人身份证地址。

          (3)“负责人现住所”填写负责人现在的住所。

          4)“从业人员数”应填写该分支机构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粘贴处

 

 

 

  注:提交由企业复印的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本企业公章。

 

分支机构负责人履历表及委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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