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商品分类: 商标名称: |
长春知名商标认定申请书
申报单位:___________ (章)
申报时间:_________________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二00 年 月 日
1、基本情况:(请企业填写)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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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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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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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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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商标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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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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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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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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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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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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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商标名称 |
注册证号 |
商品国际分类 |
有效 期限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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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使用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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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它国家或地区注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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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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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使用的商标标识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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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核定使用商品”栏如使用商品较多可填写一、二个主要商品代表;在其它国家或地区注册的要附证明。
2、“商品国际分类”一栏,如注册证上是原国内分类,请在当地工商局指导下转换成国际分类。
2、商标注册证复印粘贴处:
要求: 1、将商标注册证的内里两页缩小复印粘帖在此处。 2、注册证复印不清楚的可附彩色照片。 3、另附与商标注册证所粘帖商标图样一致的商标图样三张(规格不小于5cm*5cm)。如商标注册证上的原始图样过小或不清晰,要按上述规格放大绘制。 4、服务商标要说明最早使用时间,并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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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资料或特殊消费商品主要销售区域及特定用户或消费者一览表(请生产资料或特殊消费商品生产销售企业填写)
主要销售区域 |
邮政编码 |
特定用户或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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