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出口商品运输包装容器性能鉴定申请单
第 号
申请日期 |
|
预定鉴定日期 |
| |||||||||
申请单位 |
(盖章) | |||||||||||
单位地址 |
| |||||||||||
联系人 |
|
电话 |
| |||||||||
包装容器生产厂 |
| |||||||||||
容器名称及规格[注] |
| |||||||||||
容器生产起止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原材料规格及产地 |
| |||||||||||
容器编号 |
| |||||||||||
拟装货物状态 |
|
拟装货物比重 |
| |||||||||
生 产 厂 自 检 结 果 |
检测项目 |
跌落试验 |
渗漏或气密封口试验 |
液压试验 |
堆码试验 |
液密封口 试 验 | ||||||
检测结果 |
M |
MPa |
MPa |
M |
| |||||||
结论: 本批包装容器经我厂按《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检验规程》要求进行检验,结果达到了本堆积规定的包装技术,适合出口商品运输。 年 月 日(盖章) | ||||||||||||
[注]:每种包装容器在初次报验时,生产厂应向商检局提供该种包装窗口的设计、工艺、材质等技术资料以及原材料检验结果单。 | ||||||||||||
报验数量 |
|
鉴定费 |
| |||||||||
备 注 | ||||||||||||
附:
出口商品运输包装容器性能鉴定申请单是生产运输包装窗口的厂家,向当地商检机构早请鉴定时使用的文书。包装生产厂对生产出口商品的运输包装窗口经自验合格后,须逐批向所在地商检机构申请检验。商检机构抽取有代表性样品,按外贸、保险、运输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或依照有关性能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对合格品签发《出口商品运输包装容器性能检验合格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