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人民法院
复议决定书
( ) 执字第 号
________人民法院不服本院____年____月____日的( ) 字第 号指令,向本院申请复议。____人民法院提出____________。
经审查,本院认为____________,依照的____________规定,决定如下:
本决定为最终决定。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院印)
附:
一、首部
依次写明以下事项: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文书名称、文书编号。
二、正文
1.申请复议的情况。表述为:“_____人民法院不服本院____年____月____日的( ) 字第 号指令,向本院申请复议。”在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填写申请复议的下级人民法院名称,申请复议对象的上级法院纠正决定的文书编号。
2.简要写明申请复议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理由和复议请求。表述为:“____人民法院提出______”
3.在“经审查,本院认为________”之后的空白处写明作出复议决定的理由。
4.决定依据。表述为:“依照的规定,决定如下。”在其中空白处写明据以作出复议决定的法律条款项。
5.然后写明复议决定的内容。分两种情况:
(1)维持原决定的,表达为:“驳回申请,维持原决定。
(2)撤销原决定的,表达为:
“一、撤销____人民法院(或本院)____年____月____日( ) 字第 号决定。
二、写明变更的决定内容。不需作出变更决定的,此项不写)。”
6.决定的法律效力。表述为:“本决定为最终决定。”
三、尾部
1.制发本文书的时间(年月日)。即签发法律文书的日期,而不是承办人拟稿书写的日期。
2.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法院的院印。其位置应当在制作日期的上侧,要求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必须不偏不斜,保持公正、严肃,文字、国徽必须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