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 ) 刑核字第 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
______中级人民法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 )___刑初字第___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___犯___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______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报送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复核。经合议庭评议后,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本案现已复核终结。
本院确认……(写明经复核肯定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其具体证据的内容)。
被告人______……(阐明同意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核准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___刑初字第___号以___罪判处被告人______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
附: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制订,供高级
人民法院在复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中,对于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案件,予以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时使用。
二、本样式系按一般情况下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设计的。如果案情复杂,经复核查证后,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虽有某些变动,但是仍应当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在叙
事和说理部分,应适当地加以分析、论证。
三、本样式适用于一案有多名被告人被原审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时,应当在首部分列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项,在裁定结果部分也应当分列对他们的核准结果,并在其他
有关之处作相应的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