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三)具体的诉讼请求;(四)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五)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二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上述规定以及《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等是制作和适用刑事自诉状的法律依据。
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1、首部
(1)标题。应当写为“刑事自诉状”。
(2)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
①自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②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3)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和年龄等。年龄不详者可以不写。
2、正文
应当依次写明以下几点:
(1)案由和诉讼请求
案由应当写明控告被告人所犯的罪行。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但不需要写明具体的刑罚。
(2)事实与理由
①事实。应当写明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手段、情节以及危害后果等。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情况等。
②理由。应当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写明被告人的行为为什么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写明为什么应当由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如:“综上所述,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罪。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款之规定,特向你院起诉,请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