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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公证书(3)

提存公证书 
             1.格式一 提存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债务人×××(应写明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等 
内容,如果是法人单位应当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因××××( 
债务依据及无法履行给付的原因),于××××年×月×日将债务标的××××( 
标的名称、数量、金额)提交我处。从即日起,债务人×××所欠债权人×××( 
应写明姓名、年龄、住址,如果是法人单位应当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 
地址)的上述债务已经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格式二 提存通知书 
×××(债务人名称): 
  债务人×××已于×年×月×日按照××××(债务依据)将应付给你的×× 
××(债务标的及数量、金额)提存我处,请你于×年×月×日之前,持本通知书、 
身份证明(包括身证份、委托代领持委托书)、债权凭证及×××(其他所需材 
料应一一列明),到我处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外 
               ×年×月×日 
                2.说明 
  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是指债务已到清偿期限,但因债权人的原因 
而使债务无法履行给付标的的义务时,债务人可将标的交由法定的机关保管,视为 
已经履行了债务,提存之物的风险全部转移给债权人。公证机关是我国法定的提存 
机关。办理提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 
  (1)债务人应当向履行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提存公证。 
  (2)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①债的依据,是合同之债还是侵权之债;② 
债的内容;③债权不接受履行的证明;④交付标的物。 
  (3)未到期债务,不得办理提存。 
  (4)公证机关在办理提存公证、接受提存标的以后,应当向债权人发出提存 
通知书,通知债务已经被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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