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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要约

    ____年___月___日时,本法人已持有____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___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___股,占该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法人向该公司其他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愿以在收购要约发出前12个月内(即___年___月至___年__月)本法人购买该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愿以本收购要约发出前30个工作日内该股票的平均市场价格)即每股___元的价格,收购该股票___股。请持有该股票者于本要约发出时起___个工作日内(不少于30个工作日),向本法人书面通知预受要约,写清欲出售的股份数。

    收购要约期满,如果预受要约总数超过__股时,本法人将按比例收购。

    预受要约者可以在收购要约失效前,即___年___月___日前撤回预受。

  特此公告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_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

   

    附:

   (一).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即被公开收购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持有人以市值价格收购的股票,在达到法定比例时,向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东发购买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思表示,并按照其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要约收购不需要事先征得目标公司管理层的同意。由于要约收购具有速度快、风险小、成本低等特点,与征集出席委托书、公开市场收购等方式相比,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因此,这种方式在各国颇为浒,并逐渐为各国法律所承认,并加以规范,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要约收购法律制度。

    1.要约收购报告书的编制人

    以收购要约方式增持被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以下简称收购人)应当《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模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的要求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属于一致行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参与一致行动或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各成员可以推选其中一名成员以全体成员的名义统一编制并钉约收购报告书,按照《收购办法》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均应在报告上签字、盖章。

    2.编制要求

    要约收购报告书还应满足以下一般要求:

   (1) 引用的数据应提供资料来源,事实应有充分、客观、公正的依据;

   (2) 引用的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或万元为单位;

   (3) 收购人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外文译本,但应保证中、外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要约收购报告书分别以中、英(或日、法等)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4) 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文本应采用质地良好的纸张印刷,为209毫米×295毫米(相当于标准的A4纸规格);

   (5) 不得刊载任何有祝贺性、广告性和恭维性的词句。

    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应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17号――约收购报告书》有关章节的要求编制。文字应简洁、通俗、平实和明确,格式应符合本准则的要求。

    3.公告内容

    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办法》的规定将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要约收购报告书刊登于其他网站和季刊,但不得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披露。

    收购人应当交要约收购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务置于上市公司依据和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4.要约收购责任

    收购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或者主要负责人)应保证要约收购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的律师爱收购人委托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应对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就其负有法律责任的部分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要约收购报告书中,特别重要的是要披露要约收购方案的内容,包括:

    1. 被收购公司名称、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及其占被收购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涉及多人收购的,还应当注明每个成员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及其占被收购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2. 收购目的。

    3. 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

   (1) 收购人在最近六个月内购买被收购公司挂牌交易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及被收购公司挂牌交易股票在收购要约报告书摘要公告前三十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

   (2) 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报告书公告前六个月购买被收购公司非挂牌交易股份所支付 的最高价;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总资产值。

    4. 收购资金总额及支付方式。

    5 要约收购期限。

    6 受要约人预受要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7 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8 受要约人委托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结算、过户登记等事宜的证券公司名称及其通讯方式。

    9.本次要约收购是否以终止被收购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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