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注册人:
商标注册名:
商标名称:
类别:
撤销商品/服务项目:
撤销理由: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2.收费标准:撤销商标费1000元。
3.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应在注册号前加字母“G”以示区分。
4.共有商标申请撤销,“商标注册人”一栏必须填写代表人。
5.若撤销部分商品/服务项目,需填写“撤销商品/服务项目”一栏,全部撤销无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