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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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领执照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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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执照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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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申请补领营业执照,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 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农民专业合作社盖章:
年 月 日 | |
以下由登记机关填写 | |
受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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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核准意见 |
核准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1.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补领营业执照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农民专业合作社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的证明》。
2.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3.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