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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年 月 日(  )劳字第 

 

  1.为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维护员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办法。

  2.公司录用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不同工种,劳动合同分为:

  2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3临时用工合同。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各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室负责对员工的考核和考查。

  4.劳动合同样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见附件)。

  劳动合同的签订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经考试决定录用的应聘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向其解释公司劳动合同样式的主要内容,在确认全部理解后,方可签订。如果应聘人员对劳动合同有特殊要求的,人力资源部应将具体的要求报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决定是否接受。

  如果对应聘的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的,应当立即告知应聘者。如应聘者不同意原合同条款,则公司应当撤销录用通知,并退还全部档案。

  5.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员工本人一份,公司档案一份,人力资源部自留一份。

  6.人力资源部应设立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登记簿,详细记载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有关问题。

  7.员工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时,人力资源部应当进行调解。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人力资源部应当做好仲裁的准备工作。

  8.对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人力资源部应当向员工提出批评并限期改正。经两次批评仍不改正的,人力资源部可以根据企业的奖惩办法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9.员工对企业劳动管理有意见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对公司的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员工有权提出批评。如果公司不立即纠正的,员工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10.对员工的惩处应当征求公司工会的意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严格按合同的规定,补偿员工的经济利益;因员工的责任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保留追偿的权利。

11.本办法经董事会讨论通过,自_____________日施行。

 

附件:

1.   劳动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招聘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_______(或个____月),从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日止。

  (没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为届满期限”。)

  第二条 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_个月(或______年),即从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

  第三条 职务(或工种)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 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6日,星期日休息,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时间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 生活福利待遇

  (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___日(不包括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第七条 劳动保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_______________

  (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 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

  (二)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 教育与培训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变更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

  3.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

  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国家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双方议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解除劳动合同,除因乙方违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管理章程的规定被开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甲方应按规定发给辞退补助费和支付路费。

  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甲方应按规定将解除合同的情况报告有关机关核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辞退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乙方违约金______元。

  (二)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的损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报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本合同如经公证,则应交公证处留存一份)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_日订

 

 

2.全员劳动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厂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_________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类别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日止);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应即终止,如甲方工作(生产)需要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应即续订合同。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______________日起,直至《暂行规定》中约定的条款发生时自行终止。其中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并参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长,经考核后择优上岗或安排适当的工作。上岗前应按照本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与所在部门签订上岗聘约。上岗聘约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情况,可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在征求乙方意见时,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以服从为原则。

  3.双方有关岗位聘用、解聘等事项按本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和本厂职工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办理。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2.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体生活设施和娱乐场所。

  3.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政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和厂规厂纪教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本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岗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工作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优劣情况,确定不同工种的劳动报酬,随着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逐步提高乙方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

  2.乙方工资、奖金、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福利津贴等,仍按甲方现行的规定按月发放。

  3.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或晋级工资。

  五、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险

  1.在劳动合同期间,乙方仍享受统一规定的有关津贴、物价补贴、计划生育补贴、住房补贴等、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费以及法定的公休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甲方规定的职工休假等。

  2.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属劳保待遇等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有关待遇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对乙方的停工医疗期按本厂《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4.被列入下岗待聘范围的人员,其各种待遇按照本厂《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执行。

  5.乙方到达离退休年龄,其离退休待遇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必须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法纪、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厂规厂纪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即为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订劳动合同。

  2.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3.职工到达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4.在劳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属本厂《暂行规定》中的第16条第1234款之外,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5.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如属《暂行规定》中第16条规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18条规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17条规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人员,甲方根据《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16条、第19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17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___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3.凡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学历学习、进修或分房的人员,其有离职、调动或违约时,均按本厂《关于职工在服务期内离岗及违约赔偿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有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需要修订或补充的,可协商修订补充。

  3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或企业调解不成30日内,按规定向_______区(本厂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职工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__

  注:签订本劳动合同必须用钢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

  

3.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

 

_________(单位简称)(年)劳合同书 号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

          性质: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_

          籍贯:_______

         现住址:_______

  乙方属性:(在□打上√号)

         原固定工 

         合同制工 

         临时工   

         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关规定考核后,同意招、聘、雇_______为本公司员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_______规定,同意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工种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工作任务,为_______工种,因生产情况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岗位工种,如乙方认为难于适应调整的岗位、工种,可申请离职。

  二、合同期和试用(熟练)期

  合同期从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日,试用(熟练)期满,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合格者定级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辞退(延期不得超过3个月)。如过期不考核,视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届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三、劳动时间、报酬、保险、福利和政治待遇

  2.劳动时间:

  每周实行____日工作制,每日为____小时制,每月预计加班____小时,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

  2.劳动报酬:

  (1)按规定甲方结汇后的职工工资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实行,根据乙方的岗位、责任、技术水平、工作(业务)性质,暂定为每日工资_______元×25.5=月工资_______元。晋级加薪每年的月工资增_______元至_______元不等。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可在本合同双方约定栏中约定,甲方因故停工连续_______日以上,或月累计_______日以上,每日发给乙方___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甲方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每月_______日为发薪日,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按拖欠工资的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2)奖金:应按单位的经济效益和乙方的劳动贡献定,一般每月_______元至_______元;年终奖金每年视效益另定。

  (3)加班工资:法定节日为_______%。公休假日和平时为_______%。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_______元作为夜餐津贴。

  3.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必须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保险金(临时工的社会保险每月自付_______元,先由甲方支付,后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临时工不享受待业保险待遇,在未实行工伤保险前及甲方没有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时,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伤、残、亡的,按现行规定、办法执行)。

  (2)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满但在治疗期内的,甲方应根据其工龄或累计投保工龄发给一定比例的工资:根据其工龄或累计投保工龄发给一定比例的工资:____年以下的_____%_____年至_____年为_____%_____年至_____年为_____%_____年的以上为_____%,其医药费报销_____%,或每月发给乙方_____元包干使用。需住院治疗的应经公司批准,其住院的医药费应实报实销。

  (3)乙方为已婚女工的,产假期间甲方发给100%的月工资及生活补贴和全勤奖。

  (4)在合同期内,乙方服务每满一年,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每年为其安排探亲假一次,共_____日;夫妻生活在一地,与父母异地的,每满四年为其安排探亲假一次,共_____日。临时工在甲方工作满1年以上再续签合同的可安排探亲假,其探亲假为_____日;满一年以上的,每年探亲假为_____日,在批准探亲期间,均发给月工资及各种补贴(不影响年终奖);路费按规定报销或实行包干制。

  (5)法定节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假日数视为有薪假期;如超过_____日经批准可按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4.政治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间,有权参加员工大会和经选举的员工代表大会,参加政治活动、技术文化学习、评选先进、晋级提拔及申请参加工会、党、团组织。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情况下,甲方应允许乙方参加上述组织的活动。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生产厂地和生产工具,乙方个人专用工具应妥善保管,丢失应按使用年限折旧赔偿。

  2.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岗位工作需要发给劳动保护用品:_____丢失不补;保健食品(费)_____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标准收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__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_____元。

  4.膳食: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_____元。

  五、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须遵守如下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3.爱护单位财产,不得无故损坏,不得贪污、盗窃单位财物;

  4.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看无关书报;

  5.保质保量(合理地)完成当班、当月任务,不得投机取巧;

  6.听从指挥,服从调配,不得打、骂、吵闹,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

  7.有事要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主张。

  六、合同的解除及其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本条下述第3项和第5项规定的;

  (3)乙方试用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本人不愿意供职的;

  (4)乙方患病(不含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经治疗不能复工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

  (5)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重整(整顿)期间需要裁减人员的;

  (6)甲方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经劳动主管部门确认无法调剂的富余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产;

  (2)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甲方声誉的;

  (4)有贪污、赌博、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尚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三项所列情形的;

  (2)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未能治愈恢复健康的;

  (3)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或哺乳期内的;

  (5)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探亲在规定假期内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辞职:

  (1)调整工种后所从事专业不对口,不能发挥技术特长的;

  (2)人格受到甲方负责人侮辱的;

  (3)甲方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分割工人合法权益的;

  (5)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的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6)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7)经有关部门批准,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定居的。

  6.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或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有关程序解除或续订合同手续。

  7.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其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对方直接经济责任(如赔偿培训费或补偿给对方______个月工资等)。

  8.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发给补偿金:

  ①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

  ②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四、五、六项和第五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拖欠工资的还应补发所欠工资及利息)。补助费标准按乙方在甲方服务的工龄计算:每满1年的,计发解除劳动合同当年本人1个月的平均工资;满半年不足1年的,按1年工龄计发;不满半年的,计发半个月的平均工资。

  9.按照本合同第6条第一款第四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发给乙方______个月平均实发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政策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规和政策执行。

  九、本合同从签订日起,经劳动部门鉴证后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鉴证人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S

  注:(1)常年性生产的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得少于3年,试用期为36个月。

     2)本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续订合同的,要重新办理合同签订、鉴证手续。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

 

  劳动合同管理是企业劳动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具有一般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特征,如协商一致、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意思表示真实、权利义务对等等特征。但劳动合同又具有其独特的特征: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固定的,且具有从属性。在劳动合同中,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二者之间具有从属性。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必须接受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管理和指挥。

  (2)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主体是受限制的:一是年龄限制。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有毒、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特殊行业对年龄的限制是不得低于18周岁。二是性别限制。女职工不得从事矿山、井下及第四级以上体力劳动;每次负重不得超过25公斤;每小时连续负重六次以上的,每次负重不得超过20公斤。三是技术限制。有些行业对劳动者有技术能力方面的限制,如汽车司机必须有驾驶执照。四是身体健康状况限制。比如炊事员、保育员不能有传染病;天车工、外线电工不能有高血压病;司机不能有色盲病,等等。五是自由状态限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是自由状态不受限制的人。换句话说,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3)劳动合同具有身份性质:一方面,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由劳动者本人签订,不得代签。另一方面,劳动者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未经合法手续解除原合同不得再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应向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强调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不管结果如何,水平高低,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2.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

  招收录用职工应当遵循“十六字方针”,即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面向社会,是指面向全社会招工,不能内招;公开招收是指招工信息向全社会公开,让社会知晓;全面考核是指对应聘人员在政治、业务、身体状况等多方面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确定考核标准;择优录用是指录用程序必须要公开,要张榜公布,根据确定的标准择优录用。

  同签订其他合同一样,劳动合同也要经过要约和承诺程序。被招收录用的职工在报到后,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草案,征求劳动者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鉴证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

  3.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必备条款;另一部分是可备条款。

  (1)必备条款是劳动合同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如果缺少此类条款,合同应被视为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第一,合同期限,包括合同的生效日期和终止日期;

  第二,工作内容,即劳动者的工作任务、工作岗位条款;

  第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劳动提供什么样的物质条件,提供何种安全保障条款;

  第四,劳动报酬,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劳动支付的对价,包括形式、数量和构成等;

  第五,劳动纪律,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应遵守的劳动规则;

  第六,合同终止条件,即在法定的终止条件之外发生哪些条件时可以终止合同;

  第七,违约责任,即在违反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承担责任的形式和种类;

  (2)可备条款是指法律不作强行性规定,由当事人在合同中任意约定的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1条、第22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有:

  第一,试用期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保密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4.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劳动期限和以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无固定期限是指在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下列情况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是工作年限较长,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三是复原、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四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间届满后,原合同自动终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在这种合同中没有规定合同的具体终止时间。在合同约定的工作完成以后,合同自然终止。

  5.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1)用人单位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分为即时解除和通知解除两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用人单位无须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

  (4)劳动者解除。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也分为即时解除和通知解除两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在试用期内的;二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是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5)用人单位不得解除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是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是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1)经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项规定获得经济补偿的,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本项情形的,除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要增加至少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要增加至少百分之百。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项规定获得经济补偿的,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劳动合同种类、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的管理以及对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处理等。

  

  制作该规章的基本要求是:

  1.要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企业工种的特点,确定劳动管理的内容。

  2.要遵循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不得损害员工的身体健康,切实保障员工的劳动卫生及劳动安全。

  3.对员工的奖惩要合情合理,不得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4.各个企业性质不同,企业内岗位的要求不同,对于劳动管理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因此,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员工的劳动纪律、劳动质量、工作标准做出适当而合理的安排。既要保证企业的工作效益,也要保障员工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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