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照“附”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① 请 求 人 |
姓名或名称 联系人姓名 | |
邮政编码 地址 | ||
② 专机 利 代 理构
|
名称 代理机构代码 | |
邮政编码 地址 | ||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书号 电话 | ||
③ □第五十一条 根据《专利法》 规定请求给予实施下述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三条 专利号___________申请日____________ 专利权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发明创造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④ 请求强制许可理由
| ||
⑤ 附件清单 □请求人具备实施条件的说明材料 □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文件 | ||
⑥ 请求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
⑦ 专利局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
附: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1份(文字应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本表第①栏应填写请求人的姓名和地址,请求人为单位的,应写单位全称;请求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还应填写单位联系人姓名。
三、本表第②栏应填写已在中国专利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并注明注册代码,专利代理机构指定的代理人不得超过2人,其中必须有一名专职代理人,并注明代理人证书号。
四、本表第④栏,应清楚扼要地叙述请求强制许可的理由。
五、本表第④栏填写不下时,应使用专利局制定的附页续写。
六、本表第⑤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内容的,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七、本表第⑥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请求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八、应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期限,缴纳强制许可请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