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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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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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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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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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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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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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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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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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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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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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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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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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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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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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呼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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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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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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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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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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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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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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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劳动部门留存,一份送交用工单位存档
附:
1.妥善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不仅是现实的紧迫问题,也是长远的战略问题。本表是对下岗职工进行调查登记管理的文书。凡是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都要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或类似机构,下岗职工不多的企业也可由有关部门科室代管。再就业服务中心要同本企业下岗职工签订协议,向他们发放基本生活费,代他们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组织他们参加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引导和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
2.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对象,主要是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不含从农村招收的临时合同工),因企业生产经营等原因而下岗,但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在社会上找到其他工作的人员。对于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参加工作,合同期未满而下岗的人员,也要安排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
下岗职工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3年期满仍未再就业的,应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按有关规定享受失业救济或社会救济。
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一方面是为了国有企业顺利实现减员增效,减轻国有企业的负担,更快地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下岗职工的权益,促进其再就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能够对下岗职工实施有效的管理。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这是解决职工下岗问题的有效措施,是建立新型社会保障体制的必要过程。
建立下岗职工登记管理制度,不仅有利于加强对下岗职工的管理,有利于保障下岗职工的生活和再就业,而且也是稳定职工队伍,促进社会安定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