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文书正文

国内离婚登记告知单

    一、受理部门
    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二、部门职责
    实施本辖区内的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三、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登记条例》。

    四、登记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 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五、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
    1.户口簿 ;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自愿离婚协议书。

    六、登记程序
    提供证件 → 填写《离婚协议书》、《离婚申请书》→ 审查 → 领取《离婚证》。

    七、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1.证件、证明资料齐全、有效的, 当场登记发证。
    2.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 书面告知理由。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市物价局_____价涉[  ]第______号,离婚登记工本费________元/对。

    九、各区(县)的受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电子邮件等详细信息,请参见_______市婚姻登记机构一览表。

    十、投诉监督
    离婚登记当事人对受理部门及行政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可向区县民政局监察室、办公室投诉、举报或向_______市民政局监察室、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

    善意提醒: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四张,双方照片必须同色。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