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1 |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
3* |
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
4 |
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
5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6* |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
7 |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第2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章程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委派产生的,毋需提交该决议或决定。对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第2项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章程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委派产生的,毋需提交该决议。
6、第3项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应符合章程中有关选举、委派、指定、任命或聘用等产生方式的规定。
7、第6项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原法定代表人 |
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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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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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 (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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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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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产生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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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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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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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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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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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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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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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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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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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审查意见
经审查,法定代表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以下情况: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 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 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 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 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审查人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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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审查人”指选举、委派、指定、任命法定代表人的董事会、股东会、投资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