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公司类型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1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
3* |
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
4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
5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6 |
其他有关文件 |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6、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7、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记机关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8、本表格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原公司类型 |
申请变更公司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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