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劳动规范:
1.遵守公司作业制度,准时上下班;
2.积极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不拖延、不积压;
3.服从上级指挥,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4.保守业务的秘密;
5.爱护本公司财物;
6.维护公司信誉;
7.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8.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第二条 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 工作时间,每周为40小时,星期六、星期日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六、星期日休息者,可以调休。
第四条 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五条 上、下班应亲自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打,如有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 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或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4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 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必要时可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5.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8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 逾期不归,除病假依照前条第1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推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明者,可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但最多不超过10天。
第十一条 请假期内的工资,依下列规定支付: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 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一天照每天8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 第九条第1、2款规定请病、事假的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的不请假奖金,每请假一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2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十五条 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可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十六条 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根据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第十七条 员工对公司的劳动管理制度安排有意见的,可以向公司综合部反映。综合部要对员工的意见予以分析,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 本手册未明确的,一律以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为准。
附:
1.员工劳动规范手册相当于员工须知,是以手册形式告知员工公司的基本的劳动纪律,便于员工遵守。制定员工劳动规范手册,有利于员工了解公司劳动管理的基本内容,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生产秩序。
员工劳动规范手册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员工劳动纪律的要求,因此,要求制定手册时把公司相关的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以精练的语言予以浓缩,便于员工记忆。
2.制定劳动规范手册应当注意的问题:
(1)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作为依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语言要求通俗、精练,便于记忆。
(3)对员工的要求要合情合理,便于执行。
(4)要鼓励员工在劳动中有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