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文书正文

关于对罪犯×××减刑(或假释)一案的审理报告(减刑、假释案件用)

关于对罪犯×××减刑(或假释)一案的审理报告             
  (减刑、假释案件用)                       

  (××××)×刑执字第××号  
  一、罪犯的基本情况
  罪犯×××……(写明其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和服刑处所,判刑前的党派、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是否属累犯以及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不得假释等情况,如系假释案件还应当写明其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如有亲属侨居外国或者在台、港、澳以及有其他特殊关系的,亦应写明)。
  二、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罪犯×××……(写明生效裁判文书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和判处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执行过程中有无减刑、加刑的情况;执行机关建议减刑或者假释的理由;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经过)。
  三、罪犯在服刑中的表现(或者有特殊情况的事实)
  ……(写明经审理查实的罪犯在服刑中的表现,包括罪犯经过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事实;或者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事实;或者有特殊情况,应予假释的事实。对于罪犯无悔改表现和表现有反复的事实、情节应当一并写明)。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项一般是写原判中存在的问题、监狱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等。有什么问题就写什么问题,没有就不写此项)。
  五、处理意见和理由
  合议庭评议认为……(根据对减刑、假释从严掌握的立法精神和核实的罪犯在服刑中的表现等情况,重点阐明罪犯是否符合减刑或者假释的条件,减刑、假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并结合考虑罪犯原判罪行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险性的大小,原判刑罚有无过重过轻等情况,引述有关的法律依据,提出从宽或者从严掌握和是否予以减刑或者假释的具体意见。
  如属于具有特殊情况应予假释的情形,应当具体写明有何特殊情况,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写明依照刑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本案应依法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审判员(或者代理审判员)署名:                        
  ××××年××月××日               

  样式74的说明  
  一、本样式供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各类减刑、假释案件时使用。
  二、对于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中予以写明,并续写检察机关的具体纠正意见和理由。对于检察机关的具体意见和根据的评述,应当在“处理意见和理由”中相应写明。
  三、按本样式制作审理报告时,注意参阅一审和再审刑事案件用的案件审理报告样式和说明。
  四、对于公安机关对正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的罪犯,建议人民法院撤销缓刑的案件,在制作审理报告时,应当参阅本样式制作。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