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出国人员人身意外保险投保单
投保人/单位 地址: 联系人: |
被保人:预计 人
项目名称及地点: 合同号 |
受益人: |
地区范围:
境内包括由中国至 往返路程 |
总保险金额: (每人 ) |
保险期限: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十四小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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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投保人签章 |
本公司自用
费率: 保费: 折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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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凡出国投保期内的人员,遭受意外所致伤残或死亡(或保单裂意外受伤后在180天内因伤致死)时,由保险公司负责给付保险金。死亡按保单载明的最高保险金全额给付;伤残按伤残程度依照条款规定的百分率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