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书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
(××××)×××字第××号
×××:
你方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0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并?由×××担任审判长,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本案的举证期限延长至××××年××月××日,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①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后,涉及举证期限的变化,由此,在程序转换通知书中应当一并写明有关举证期限的确定。
②本通知书送达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