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复听字〔 〕 号
(听证会参加人姓名或者名称):
(申请人姓名)不服(被申请人姓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经受理。为查明案件事实,决定举行听证,向你(单位)了解有关情况。请你(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会。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携带相关证据材料的原件。
如果是代理人出席听证会的,请携带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注明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代理人出席听证会时需提供身份证,供本机关核实。
时 间:
地 点: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年 月 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办公室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