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考 核 标 准 |
自查 评分 |
复查 评分 |
一、 完 成 鉴 定 目 标 任 务 38分 |
1、保质保量完成全年鉴定任务※ |
18 |
1、年度鉴定人数1000人次以上,得18分;1000-100人次,每少于100人减1分;100人以下,得5分;未开展工作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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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鉴定人数比上年递增20%以上加4分;递增20%-10%加3分;递增10%以下加2分;鉴定人数和上年持平或下降不加分。 {区(县)范围鉴定所,未完成本区(县)全年鉴定指标每减少10%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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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年完成高级技能以上鉴定人数占鉴定总数15% |
8 |
1、高级技能以上鉴定比例不足15%,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未开展高级技能以上鉴定不得分; 2、技师鉴定报名点,未组织开展工作,每少一职业(工种)扣1分; 3、经批准开展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试点工作,每一职业(工种)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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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拓展鉴定工作新 领域 |
8 |
1、积极推进企业鉴定试点加2分; 2、积极参与全市统一鉴定,经批准独立设点的得2分;开展工作的得1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3、组织参与新职业全国或全省统一鉴定得2分;新职业全国或全省统考报名点未开展工作,少一个职业扣1分; 4、积极组织技能竞赛活动加1分;积极组织推广计算机智能化考试(ATA考试平台)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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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鉴 定 质 量 管 理 32分 |
1、考生报名管理 |
3 |
1、未公示报名须知扣1分;未公示考生申报条件扣1分; *2、考生资格审查不严,出现差错,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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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务管理程序 |
3 |
未公示考务管理工作流程扣1分;未执行《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实施细则》,延迟申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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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鉴定范围※ |
2 |
*按批准的鉴定职业、等级开展鉴定工作,发现一次未办手续超范围鉴定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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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鉴定方案 |
5 |
1、依据相关标准、规范编制本鉴定所各工种、等级鉴定方案,缺一个工种、等级扣1分;鉴定项目设置不符合标准一个工种、等级扣1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一个工种、等级扣1分,扣完为止; *2、未按鉴定方案组织实施鉴定,查实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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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试题管理※ |
2 |
1、已建立国家、省、市题库的工种未使用题库不得分; 2、试卷申领、交接无登记,每次扣1分,*出现失密事故一次全扣; 3、承担市级试题库开发一个工种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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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考场管理※ |
3 |
1、考场管理符合考场规则要求,有详细的考场记录。未公示考场规则扣1分,缺考场记录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被投诉或举报考场作弊未查处等违规问题,查实一次全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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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考评质量※ |
3 |
1、严格阅卷评分,无差错。抽查试卷评分差错一处扣1分;成绩汇总差错一处扣1分; 2、抽查操作考核评分原始记录签字不全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3、未执行考培分离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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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鉴定质量抽查 |
2 |
1、鉴定一次不合格率达1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2、鉴定质量抽查合格率达85%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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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考务管理系统 |
4 |
统计数据不完整扣2分;无备份扣2分;系统运行不正常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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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鉴定档案资料※ |
5 |
*1、无鉴定台帐扣3分; 2、鉴定申报及办证人员名册未按长期存档装订扣0.5分;保存不全扣1分;无存档资料扣2分。 3、考生个人或单位报名表、鉴定方案、鉴定通知书、理论试卷、操作评分记录表、成绩汇总表、考场记录表、质量反馈意见表按批次归档,保存完整。抽查缺一个人次扣0.5分;缺1个批次扣1分;存档不规范,影响查阅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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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基 础 管 理 30分 |
1、办公场地、设施※ |
4 |
1、鉴定所有常设办公地点且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小于15平方米扣1分;无专用办公场所扣2分。 2、配备办公用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专线电话、电子邮箱,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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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人员配备※ |
2 |
1、鉴定所常务负责人、考务管理、档案管理、财务人员、网络管理人员配备到位,缺1岗位扣0.5分,扣完为止。 2、鉴定所专职人员少于3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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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评人员配备※ |
2 |
每一职业(工种)至少配备3名持证考评员,缺少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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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评人员管理 |
3 |
1、严格执行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管理实施细则,未执行轮换制度扣1分;未执行回避制度扣1分; 2、建立业务考核制度,使用考评员日常工作考核卡和测评表,未使用考核卡、无工作情况测评表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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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规章制度※ |
2 |
有考务规则、鉴定程序、工作守则、档案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等相关制度,少一项扣0.5分,未公示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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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理论场地※ |
3 |
有满足鉴定需要的4个固定标准教室。少1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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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操作场地※ |
3 |
鉴定设备固定专用,设备完好率达90%,且能满足30人同时鉴定需要,得3分。每少一个工种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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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检测设备※ |
2 |
检测工具仪器满足相应等级需要,并经定期检验合格,不满足每人一套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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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作计划与实施 |
1 |
未按时报年度工作计划扣0.5分,未按计划实施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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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检工作 |
2 |
年检登记证(正、副本)资料不全扣1分,*未办理年检手续或年检不合格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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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收费管理※ |
3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帐目清楚,收费合理。未公示收费标准扣1分,未办理收费手续扣1分,未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发现违规收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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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执行劳动保障法规制度 |
3 |
*1、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得2分,未办理不得分; 2、没有受到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得1分,*有违法行为并受到行政处罚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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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号项目为年检内容,存在带*质量管理问题取消诚信鉴定所评比资格。
鉴定机构: 自评总分: 复评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