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坐落 |
|
建筑面积 |
m2 | ||||||||
申
请
人
|
姓名(名称) |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件名称 |
|
号码 |
|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 ||||||||
代理人 |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件名称 |
|
号码 |
|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 ||||||||
姓名(名称) |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件名称 |
|
号码 |
|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 ||||||||
代理人 |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件名称 |
|
号码 |
|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 ||||||||
情况说明 |
| ||||||||||
现据实申请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对登记机关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自知道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 |||||||||||
领收件收据人签章 |
|
申请日期 |
| ||||||||
领证人签章 |
|
领证日期 |
|
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监制
天津市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1.种类:根据申请登记的种类在相应的□内划√。
2.房屋坐落、建筑面积: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
3.申请人栏:申请所有权预告登记和单方申请所有权预告登记变更登记的,只填写第一栏 ;双方申请所有权预告登记变更登记的,变更后的权利人填写在先,变更前的权利人填写在后。
申请人、代理人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完整。证件名称及证件号码按照申请人所持身份证件据实填写,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兵役证”、“营业执照”等;自然人提交户口簿的,证件号码填写户口簿上记载的身份证号。
4.情况说明: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申请书各栏填写不下的,也可以填写在“情况说明”栏,但必须要填写清楚。
5.申请人、代理人签章栏:申请人签名或盖章。有代理人的,由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6.领证人签章:由领证人签名或盖章。
7.申请书应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正楷书写、字迹清晰、不要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