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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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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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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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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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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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级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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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 |
1.种植林木2.林木种子 3.苗木作物4.林木产品初加工 |
是否分业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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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 |
分业核算企业管理费用分摊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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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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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属类别”根据所列的四项内容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打√)。
2.“是否分业核算”是指经营多项业务须分业核的企业;如为纯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填“否”。
3.“申请项目”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文件所附项目逐级填列,如为该文之外的项目必须说明。
4.“审批编号”由市地税局负责统一编号。
5.本表一式二份,即:企业、市地税局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