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件 号 |
粤劳仲案字 〔 〕 号 | |
被通知人 |
| |
地 址 |
| |
通知事由和事项 |
仲裁庭组成人员:
| |
应到时间 |
年 月 日 午 时 分 | |
应到地点 |
| |
发送时间 |
| |
附注 |
| |
注: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应到地点。 2.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作缺席裁决。 3.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
发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