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以 下 内 容 由 报 名 者 填 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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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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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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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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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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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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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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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口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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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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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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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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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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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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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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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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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者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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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表 日期 |
年 月 日 | ||||||
以 下 内 容 由 宗 教 事 务 部 门 填 写 | |||||||||
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意见以及报名序号 |
第 号 (盖章) | ||||||||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 ||||||||
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
一、请用蓝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填写本表。
二、“健康状况”一栏,需要将本人所患慢性疾病填写清楚,以便工作团在旅途中给予必要的关照。
三、“经济状况”一栏,需填报本人是否有足够的朝觐费用。包括是否有充足的资金支付朝觐期间的所有花费,并保证家庭正常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四、“户口所在地”一栏,只需填写至县(市、区、旗)。
五、“报名序号”一栏为报名者在本县(市、区、旗)当年朝觐报名排队顺序号,由接受报名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填写并盖章。
六、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宗教事务部门保管,一份由报名者本人保管。
七、本表不得涂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涂改,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