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单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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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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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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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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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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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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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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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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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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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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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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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号 |
驾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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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运日期 |
年 月 日 |
到达日期 |
年 月 日 | ||||||||||||
出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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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时间 |
年 月 日时 |
记录时间 |
年 月 日 时 | |||||||||||||
原运单记载 |
货签 号码 |
货物名称及规格 |
包装 形式 |
件数 |
件重 |
重量 |
体积 |
保险、保价价格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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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详细情况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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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 签章 |
年 月 日 |
托运人或收货人签章 |
年 月 日 | |||||||||||||||
注意事项 |
1.受损方应在签注本记录的次日起180天内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逾期无效。 2.责任方应在收到赔偿要求书的次日起60天内处理完毕。 3.本记录应一式三份:承运人、托运人,责任方各一份,每增加一个责任方,增加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