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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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 ) 刑 字第 号 | |
被告人或者上诉人的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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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日期 |
年 月 日 | |
合议庭(独任审判员)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理由:
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签字: 年 月 日 | ||||
院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
备 注: |
附: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对开庭审理并且评议(或者独任审判)后,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提请院长(或者主管副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时使用。
二、本样式为填充式,一案一表,由合议庭审判长根据合议庭评议的意见(或者独任审判员的意见)填写,并报请院长(或者主管副院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