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直辖市)
出口食品厂、库名称
申请日期
注册证书批准编号
国家商检局印制
厂、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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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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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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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厂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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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占地面积 |
平方米 |
厂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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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厂总人数 |
其中技术人员 |
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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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总产值 |
万元,其中出口总值 万元 | ||
仓库 |
面积 平方米;容量 吨 | ||
冷藏库 |
面积 平方米;容量 吨 | ||
主要出口产品品种: | |||
卫生许可证编号: 颁发日期: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出口食品厂、库填报执行《最低卫生要求》情况
一、厂、库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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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间设备设施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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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料、辅料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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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工人员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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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工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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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包装贮运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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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卫生检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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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要加工生产设备、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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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食品厂、库签章
年 月 日 | |||
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
负责人:主管部门章 | ||
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检机构审定意见 |
兽医、食品卫生检验人员 负责人 (局章) 年 月 日 | ||
颁发注册证书日期 年 月 日 |
批准编号 | ||
注册证书有效期期满前,经复查合格,于 年 月 日重新核发注册 证书和批准编号: 兽医、食品卫生检验人员 (局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附:
出口食品厂、库注册申请书是出口食品厂、库申请出口食品生产、贮存注册登记时使用的表格文书。分厂(车间)、分库不在同一地址的,要分别申请注册。申报注册前,应先取得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证》。注册申请时,应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主管部门的同意。商检机构接到申请后,经审查合格,报经国家商检局核发注册证书和批准编号。注册有效期为两年,期满经复查合格,重新核发注册证书和批准编号。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出口食品厂、库应当按照规定,逐项如实填写。注册申请书一式四份(出口食品厂、库,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主管部门,商检机构和国家商检局各一份),要求用钢笔填写,文字简练、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