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股份制企业,是依法注册登记、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经中国人民银行 市分行批准发行股票,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公司由国家股、单位股、个人股组成。(略)
第三条 公司股票是发给人股者的股份所有权凭证。股票持有者享有按股领取红利等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并在股票金额范围内承担公司经营亏损或破产的有限经济责任。
股票可以转让、抵押和继承。股票遗失可以申请挂失。
第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名称为;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司发行的股票为不定期的记名式股票,并以人民币计值,每股股值为人民币 元,股份总数为 万股,合计人民币 万元。
第二章 发 行
第五条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___股,计金额_____万元。其中单位股____股,计金额______万元,主要向横向联合中投资方发行,个人股____股,计金额____万元,主要向本公司职工发行。
第六条 公司发行股票委托金融机构代理发行。
第七条 公司按季向中国人民银行 市分行金融管理处报送财务报表,并向股票持有者公开公司经营情况。
第八条 公司股票按 年 月 日 市人民政府发布的《 市股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范围发行。
第三章 转 让
第九条 公司股票可以转让买卖,但必须通过经中国人民银行 市分行批准经营股票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
单位股票只限于单位之间转让。
第十条 股票转让买卖以现贷为限。
股票交易价格可由交易双方商定。委托金融机构进行交易的,股票价格可由委托方自行决定。
第十一条 公司按季向社会公开经注册会计师查核签证的财务账务。
第四章 分 配
第十二条 公司在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后的利润中先提取一定比例的生产发展基金(含归还技术改造贷款)、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剩余部分列为按股分红基金,用于当年分红;当按股分红基金过大时,则适当留存作分红后备基金,用于以丰补歉。
第十三条 公司股票只计红利,不计股息。红利率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四条 公司发放红利于每年年终决算后进行。股票发行的第一年,自发行日至年终决算日不满一年的红利算人下一年度发放。
公司发放红利时,对个人股按国家规定扣缴20%的个人收人调节税。
第十五条 公司在发放红利日前登报公告。
第十六条 公司如发生经营亏损,且未建立红利后备基金,当年不发红利,以后也不再补付。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简章由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简章由中国人民银行 市分行批准之日起施行。
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
股票发行简章,又称股票发行章程,它是对股票的发行、转让、管理等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并公布于众的一种文书。
写作股票发行简章,可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标题,由制定公司名称、发行股票(工作规范)加“简章”组成,如“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简章”;二是引言,主要写明发行股票的依据和目的;三是正文,这是写作股票发行简章的主体部分,一般由总则、分则、附则三个层次组成,也可直接采用分条式,从“第一条”写起,逐条陈述。
写作这类简章时应注意:股票发行简章的作用在于说服和鼓励人们投人资金,因而它的用词要周密、严谨、平实,让人感到诚实可信,可靠度大,这样才能吸引人们投资;二是股票发行分为内部发行和对外公开发行两种,都应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三是股票发行简章是股份制公司的配套性文件,是对股票发行规定的具体展开说明。因此,要和本公司章程保持一致,不要出现前后矛盾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