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秦铁路茶坞至
大石庄段站前工程施工招标中标的通知
京铁基[1985]1097号
铁道部十六工程局、第三工程局、第一工程局:
在铁道部、建设银行具体指导下,经我局招标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评议并报部批准,茶坞至大石庄段(含段甲岭联络线)段站前工程,由铁道部第十六、第三、第一工程局分段中标,共同承担施工。具体分段里程为:
第十六工程局:正线DK342+767~DK379+500;
第一工程局:正线DK379+500~DK389+700;
第三工程局:正线DK389+700~DK398+000
请各中标单位按上述分段,仍以技术设计文件为准,计算出管段内的工作量,采用标书中报价单的形式,分项按各自的综合单价(临时工程费及其他费用按全线长为60公里计算出的公里的指标),计算各局的包价,在12月上旬前,送我局北京基建发包组,核定包价。根据铁道部对技术设计的批复及降低大秦铁路工程造价措施所引起的变更(附铁道部批复及通知),以后另行修改包价。
特此通知。
1985年11月30日(印)
抄送:国家计委重点二局、部计统局、鉴定委员会、基建总局、大秦办公室、工程指挥部、第三设计院、建行北京市分行、前门支行
附:
该公文式中标通知书的内容结构由标题和文号、中标受文单位名称、通知事项的具体内容、发包单位落款(盖章、日期),以及其他需要抄送“通知”的相关单位或部门名称等部分组成。
在写法上,全文按不同内容分成三个层次展开。首先,概要说明了“中标通知书”是在完成了全部评审报批程序后发出的,从而肯定了“通知”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其次,明确地告知了分段中标的具体方位和里程;最后,向各中标单位提出了各自按分段里程计算出管段内的工作量和各局的包价,在限定的日期内报关发包单位,核定包价。全文层次递进,前后照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