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 ) 执字第 号
申请执行人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被执行人____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____。但被执行人____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查明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千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____所有的在____的存款____元及利息____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
附:
一、首部
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
2.文书名称
3.文书编号
4.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
1.写明执行依据。在“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之后的空白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名称、制作日期、文书编号和文书名称。
2.写明发出执行通知情况。表述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被执行人____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________”。在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填写发出执行通知书的日期,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执行通知书中指定履行的义务和期间。
3.写明需采取划拨措施的理由。表述为:“但被执行人____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查明”。在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填写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需划拨的事实。例如被执行人在某银行某储蓄所有定期存款____元。
4.写明法律依据。表述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5.写明裁定内容。表述为:“划拨被执行人____所有的在____的存款____元及利息____元。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在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填写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金融机构的名称,存款金额以及利息金额。
三、尾部
应当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执行员署名。
2.制发本文书的时间(年月日)。即签发法律文书的日期,而不是承办人拟稿书写的日期。
3.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法院的院印。其位置应当在制作日期的上侧,要求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必须不偏不斜,保持公正、严肃,文字、国徽必须清晰。
4.书记员署名。
5.“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裁定书原本上不写“本件原本核对无异”,应将其制成专用印戳,由书记员将正本与原本核对无误之后,加盖在正本末页的制发日期的左下方、书记员署名的左上方。个别涂改之处,应盖校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