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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一切险投保申请书

投保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申请书由投保人如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人投保财产一切险的依据。本申请书为该财产一切险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投保人:

地址:

电话号码:

保险财产地址:

保险期限:   个月    自   至    中午12时正

建筑情形及周围情况:

保险财产使用性质:

是否有警报系统或安全保卫系统:

以往损失情况:

费率:            保险费:

项目号

保险财产名称

投保金额

每次事故免赔偿

 

 

 

 

 

 

 

 

 

 

 

 

 

 

 

 

 

 

 

 

 

 

 

 

 

 

 

 

 

 

 

 

 

 

 

 

如此处不够,请在背面填写。

总保险金额:

备注:

                                                     投保人签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财产一切险申请书是投保人为了投保财产一切险而填写的要式文书。它是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也是保险人签发保险单的重要依据。

投保人在填写本申请书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第一,投保单号由保险方确定。

第二,投保人,应填写单位的全称或个人的姓名。

第三,投保人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填写。

第四,保险财产的地址,如不止一处,则应分别注明。

第五,保险期限一般为1年或1年以下,自起保日零时至终止日中午十二时正。

第六,投保人应将财产放置的建筑物情形及周转情况作详细说明。

第七,对保险财产使用性质,投保人应分别财产的不同用途加以说明,以便保险人确定险种及危险等级。

第八,投保应在投保单上注明是否有警报系统或案例保卫系统,因为这关系到保险标的风险,影响保险费率。

第九,投保人应说明以往财产损失情况。

第十,费率与保险费应经双方商定。

第十一,      投保人应将所保险财产名称、投保金额等分别详细填报,如投保单不敷使用,可在投保单背面填写。

第十二,      总保险金额填写各项财产投保金额的合计数。备注栏可填写特约承保项目及其他约定事项。

投保人应在投保单上签章并注明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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