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 人民法院
协助解除流通证券冻结通知书
( ) 执字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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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证券公司____营业部:
请协助解除我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 ) 执字第 号(原冻结案号)协助冻结流通证券通知书冻结的________(被执行人全称)股东代码所持有的“________”(证券简称)证券代号________社会公众股(或基金等)________,________(股数)及红股(含转增股)、配股〔(原已冻结的,需注明解除相关红股(含转增股)、配股的冻结)。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附:
一、首部
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
2.文书名称
3.文书编号
二、正文
1.抬头写明受文的单位名字,即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的名称。
2.写明原冻结的情况,表述为“我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 ) 执字第 号协助冻结流通证券通知书”,这里依次填写制作冻结流通证券通知书的日期和文号。
3.写明被执行人的全称。在主文“被执行人”之后写明被执行人的全称。
4.写明被执行人的股东代码、所持有的流通证券全称、证券代码以及股数。股东代码为10位数,证券代码为6位数。
5.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三、尾部
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附件事项写明附送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文书编号及其份数。
2.注明制作本文书的日期(年月日)。
3.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法院院印,应端端正正地加盖在制作日期的年、月、日中间,俗称“掩年盖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