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附:
一、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提交说明书,一式两份(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权利要求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应当整齐清晰、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涂改,字高在0.35厘米至0.45厘米之间,行距在0.25厘米至0.35厘米之间,权利要求书首页用此页, 续页可用同样大小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纸张应当纵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1.5厘米。
三、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四、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和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使用的一致,可以有化学或数学式,但不得有插圈。除有绝对必要外,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等用语。